1.妊娠前患有糖尿病主要应加强孕前咨询、教育并自行监测血糖,口服药物控制血糖者改用胰岛素治疗,血糖控制接近正常后再妊娠,以减少因孕早期口服降糖药或孕妇血糖过高而导致的胎儿畸形,从而可降低羊水过多的发生率。
2.有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应该在妊娠早期(孕14周)或第一次检查时就进行糖尿病的筛查和诊断,必要时妊娠中期重复行OGTT,一旦确诊要积极控制血糖,使空腹血糖<5.3mmol/L,餐后2小时血糖<6.7mmol/L。
温馨提示:
1.如您有“妊娠合并糖尿病”,请前来我科“妊娠糖尿病(GDM)”特色专病门诊,咨询张华副教授。
2.“妊娠糖尿病(GDM)”专家门诊时间:周五上午。
3.门诊咨询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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