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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普之妊娠合并糖尿病

 

1、什么是妊娠合并糖尿病?

包含如下两种情况:

(1)妊娠期糖尿病(GDM):指妇女在怀孕期间首次发生的不同程度的血糖异常,通常发生于妊娠24-28周以后,多数患者无任何症状。

(2)妊娠前糖尿病(PGDM):指怀孕前已患有糖尿病。PGDM对母儿影响较大,建议自孕前三个月起,将血糖和体重控制在合理水平,糖化血红蛋白6%,将明显改善母儿结局。

2、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亲和宝宝有哪些危害?

(1)对母亲的不良影响: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感染、难产、肩难产、手术产和产后出血的风险增加;此外,GDM也是2型糖尿病的前驱疾病,约40-50%的GDM患者在产后20年内发展为临床显性糖尿病。

(2)对宝宝的不良影响:自然流产早产、胎儿发育异常、胎儿畸形、胎死宫内、巨大儿;新生儿出生后易发生新生儿低血糖、高胆红素血症(黄疸)、肥厚性心肌病、低钙血症等;此外,宝宝远期发生肥胖、糖尿病、代谢综合征的风险显著增加。

3、妊娠期糖尿病(GDM)的诊断标准(IADPSG)

空腹血糖

OGTT1小时血糖

OGTT2小时血糖

GDM

5.1mmol/L

10.0mmol/L

8.5mol/L

上述三项血糖值中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

4、您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孕妇吗?

下列危险因素中任意一项即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孕妇:

a、分娩年龄≥35岁;

b、孕前超重或肥胖(体重70kg,BMI25kg/m2);

c、一级亲属患糖尿病(如父母、亲兄弟姐妹、爷爷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);

d、不良孕产史:既往有自然流产史、胎儿畸形、不明原因妊娠晚期胎死宫内、巨大儿分娩史(胎儿体重≥g)、前次妊娠为妊娠期糖尿病者;

e、多囊卵巢综合征(PCOS)病史;

f、本次妊娠重复尿糖。

6、妊娠期糖尿病分娩方式的选择:

妊娠期糖尿病不是剖宫产的指征,只要患者及早诊断,并有效控制血糖及胎儿体重,绝大多数患者可以顺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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